为进一步加强纳税信用体系建设,规范纳税信用管理,促进纳税人诚信纳税,按照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统一标准,船山区国地税深度联合,开展好2017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。
奠好工作“基调”。国地税共同成立纳税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,优化整合资源,从全局出发深化、完善合作机制,细化评价方案,做到权责分工到位、工作量化到人、时间定格到点,强化责任、深化合作、细化分工,大力推动纳税信用评价工作顺利开展。
谱好宣传“序曲”。拓展宣传辅导的广度和深度,充分利用国地税办税服务厅,税企QQ群、手机短信、宣传栏等多样化宣传途径,向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宣传纳税信用评价的意义和作用,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。
奏好协作“旋律”。统一信用评价口径,结合金税三期系统和日常税源管理,确保全面掌握纳税人信息,对信用评价指标尤其是人工采集指标统一评价标准、流程,确保评价严谨、合理,更加全面评价企业的纳税信用;实施精准比对,夯实评价基础。加强对重复纳税人信息的管理,对相关征管数据进行核查并修改维护,确保做好重复纳税人的基础清分工作;采用三级核查方式,逐级核查,确保评价工作公平、公正。
用好结果“尾曲”。严格落实信用等级评价结果运用,严格按照“守信激励、失信惩戒”的原则,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并通报涉税相关部门,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纳税人共同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,落实激励政策,鼓励依法诚信企业,实施联合跟踪,遏制税收违法行为。
截至4月19日,全区共评选A级纳税人55户(已按上级要求向社会公布名单),同比增加25户。B、M、C、D级纳税人已初步评定完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