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4日,安居区三家镇中心幼儿园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。
培训中,保教主任宣读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共九章43条,并重点讲解了第二章的权利和义务、第四章的培养和培训、第八章的法律责任。主任在会上强调:教师有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,指导幼儿学习发展的权利,也有尊重、关心、爱护全体幼儿,促进幼儿全面发展的义务;学校会提供社会实践活动,组织教师外出培养, 不断提高教师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;在教师工作中,禁止出现有害于幼儿的行为,抵制有害于幼儿健康成长的现象,并要求教师认真学习文件内容,严格按文件要求执行。
据悉, 该园不断地学习政治、法律、教育相关方面的理论,此次《教师法》的培训,进一步增强了教师教书育人、以身立教的使命感。
陈小琴